发布:2018-09-29 22:23:44 关注:22702次
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师(岗位类型:专职辅导员)2名,具体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和要求
1.符合《电子科技大学辅导员管理暂行办法(修订)》(校人[2018]89号)相关要求;
2.中国共产党党员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坚决贯彻党的教育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、政治敏感性和法制观念;
3.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,且本科为普通全日制毕业生,均取得相应学位;教育背景优秀;心理学、临床心理学、精神病学、神经认知科学等相关专业;
4.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,具有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;
5.在校期间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;
6.身心健康,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;
7.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、文字写作能力、外语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;
8.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二、岗位职责
1.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的课程、讲座与培训;
2.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与宣传;
3.开展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;
4.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测评;
5.进行心理危机鉴别评估,处理突发心理危机;
6.指导院级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;
7.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;
8.完成学校和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招聘程序
1.网络报名
报名时间:2018年9月25日—2018年10月24日12时
报名网址:
2.资格审查,择优确定笔试名单(10月28日)
(1)应聘人员不足3人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;
(2)应聘者未在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应聘所需附件材料(详见系统应聘须知),将不予通过。
3.组织笔试(11月3或4日)
笔试内容包括校史校情、英语能力测试、综合能力测试、公文能力测试和行政管理能力测试等,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。
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,按不超过1:6的比例确定参加初选面试人员名单,未进入名单者不再通知。
4.初选面试(时间待定)
用人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初选面试小组(原则上不少于5人),负责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初选面试。
按照笔试成绩与初选面试成绩4:6占比计入总成绩(满分为100分),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,前两名(含并列者)确定为参加校级评审的人员名单,未进入名单者不再通知。
5.校级评审(时间待定)
学校成立由相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校级评审组,对通过初选面试的人员进行会议评审,在招聘岗位数内确定通过人员名单。
6.实习考察
各用人单位安排通过校级评审的人员实习,时间不少于两周。
7.心理测试(实习考察期间)
8.公示
学校根据实习考察和心理测试结果,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,并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予以公示。
9.学校审定
公示期满,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。
10.办理录用手续
由学校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,签订就业协议或工作意向书。
四、联系电话
028-61830523,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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